各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印发《“1361”人才工程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校字[2016]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1361”人才工程岗位届满、届中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类型及人员范围
届满考核:2014年上岗人员(附件1)中的现在职在岗人员,考核成果时间段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届中考核:2016年上岗人员(附件1)中的现在职在岗人员,考核成果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已入选2017年、2018年“杏坛学者”人员不再参加本次届满、届中考核。
聘期内退休人员的业绩考核成果截止日期及岗位津贴兑现办法按照校字[2016]2号文之规定办理。
二、考核日程安排
考核日程安排请见《2019年“1361”人才工程岗位考核工作日程表》(附件2)。
三、考核标准
2014年上岗人员按照《“1361”人才工程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校字[2016]2号)文件标准进行届满考核。
2016年的上岗人员按照补充规定(校字[2016]2号)文件中第四层次的岗位目标任务进行届中考核,合格标准为:
1.协助规划、指导本学科建设,组织学术团队。
2.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3.年均本科生课程的课堂教学授课课时量不少于36学时且无教学事故。
4.完成下列六项业绩中的任意一项:
(1)主持成功申请或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
(2)主持成功申请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教学科研项目1项;
(3)作为首位人员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或者前2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
(4)哲学社会科学类:作为首位人员获得省级科研奖励三等奖、或者前2位获得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1项;
理工科类:作为首位人员获得厅级科研一等奖1项,或国家级科研奖励额定内人员;
(5)作为首位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本专业领域核心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6)作为首位人员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1部。
未达到合格要求的为不合格。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各考核分委员会按考核工作日程要求报送《2019年“1361”人才工程岗位考核分委员会名单》、《2019年“1361”人才工程届满考核登记表》(附件3,一式2份)及相关成果材料、《2019年“1361”人才工程届中考核登记表》(附件4,一式2份)及相关成果材料、《2019年“1361”人才工程岗位任期届满、届中考核分委员会初步考核意见汇总表》(附件5),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PDF、WORD两种格式),由各单位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rencgz@163.com。
考核人须提供“成果证明材料目录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主要证明材料及要求如下:
(1)项目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批件(证明);
(2)获奖证书;
(3)有重要影响的专著译著的封面、作者名字所在页、作者单位所在页;该专著成为有重要影响的专著译著的证明;
(4)论文全文;
五、成果界定
成果界定等详见《“1361”人才工程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学校核心A期刊的目录见附件6。
六、填表说明
1.主讲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门次情况及本科生课程工作量完成情况,是否有教学事故
按照校字[2016]2号文件规定,须写明五年内本科生课程的课堂教学授课课时总量及年均本科生课程的课堂教学授课课时量,有无教学事故。
2.第4条中规定的业绩之(1)-(6)完成情况中:
涉及教学科研项目的,格式为:
项目名称(编号)、经费数额、本人位次(几人第几)、项目来源(批准部门)、立项时间/结项时间;
涉及教学科研获奖的,格式为:
获奖时间、获奖名称、本人位次(几人第几)、批准(颁发)部门、等级;
涉及我校核心A论文的,格式为:
发表时间、论文题目、发表刊物、收录情况(WOS号)、作者位次、第一署名单位;
涉及专著或译著的,格式为:
出版时间、专著译著名称、出版社、成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有重要影响)的专著译著”的依据。
请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表格。
3. 请按照填表说明及要求填写,不符合时间、级别、类别等要求的成果请勿填入。未尽事宜按照《“1361”人才工程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校字[2016]2号)执行。
七、联系人
张忠凯 0537-4452866 13563308695
人才工作处
2019年4月11日
附件:考核登记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