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强特聘教授(柔性引进)的管理,充分发挥特聘教授在提高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学科建设等方面的作用,现就特聘教授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侧重考核特聘教授的整体工作情况及主要工作业绩。
二、考核内容
特聘教授年度考核主要根据合同内容对我校特聘教授在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等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特聘教授设岗单位通知特聘教授进行年度考核的相关事宜。
2、特聘教授对照已签订的《曲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聘用合同》,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完成岗位目标,写出工作总结,并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年度考核表》,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交设岗单位。
3、设岗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照考核人员合同条款认真评议,对其本年度业绩情况认真评定,提出考核意见提交人才工作处。
4、学校组织特聘教授年度考核专家组对提交材料的特聘教授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认定后作为兑现津贴待遇、续聘和解聘的依据。认定合格的按照合同兑现前一年的各项待遇,认定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四、考核时间
特聘教授年度考核工作每年一般进行两次,时间为每年的5月和11月份,分别进行上半年或下半年聘期满整年的特聘教授的考核。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特聘教授签订合同的任务内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初步考核结果于每年5月、11月最后一周的周三报人才工作处。今后如无特殊情况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考核工作,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时间,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严肃。
2、请各单位根据具体时间安排,按期将《曲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年度考核表》原件1份、相关业绩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单位特聘教授年度工作总结1份报送人才工作处。
3、2019年上半年特聘教授考核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
联系人:齐老师 0537-4452966
曲阜校区:2019年5月29日,科技楼708室:
日照校区:2019年5月29日,会馆2340室。
人才工作处
2019年5月7日
20180109特聘教授年度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