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通知》(鲁教人字〔2019〕6 号)精神,现就做好“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山东省省属及地方所属普通高等学校均可申报。具有博士、硕士授予权的高校可申报6个团队;普通本科高校可以申报3各团队,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1个团队。
2.2018年度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2019年青年学者泰山国际论坛邀约人才数量、质量综合前5名高校可增加1个团队申报名额,不重复累加。
3.依托已纳入省财政经费支持的“一流学科”申报团队的可不占名额申报,每个学科限报1个团队。
4.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团队带头人
1.研究型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引进的具有突出代表性创新成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近5年,作为首位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获社科奖励;或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研究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并有较高引用率;或有突出的原创性成果。
2.技术技能创新、文化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创作或科学研究能力,由突出的代表性成果。
二)团队核心成员
1.研究型团队核心成员
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数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新引进不少于3人。新引进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取得原创性成果;
b.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研究项目;
c.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社科奖励;
d.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作为主持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e.获得省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f.全球知名高校院所博士、有正式教学科研职务的青年学者。
2.技术技能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核心成员人数一般不少于6人,其中新引进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新引进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符合研究型团队新引进人才应具备的6项条件之一;
b.获得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或教学能力大赛省级及以上奖项;
c.指导学生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及以上奖项;
d.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奖励、荣誉称号;
f.具有博士学位。
3.文化创作、社会服务团队核心成员
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新引进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新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符合研究型团队新引进人才应具备的6项条件之一;
b.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公共服务、文化创意、艺术创作、决策咨询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
c.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奖励、荣誉称号;
d.具有博士学位。
三)鼓励实施导师制,聘请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高水平人才担任团队导师,发挥其业内影响力,指导团队把握发展方向,勇于探索行业领域前沿。
四)其他说明
1.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人选必须为我校全职人员或拟全职引进人员。全职人选须是我校在岗在册工作人员;拟全职引进人员必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备案引进的人选,在立项建设团队发文公布12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团队其他成员可兼职选聘,兼职选聘人选每年在校工作时间要达到2个月以上。
2.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不能同时申报“青创科技支持计划”和“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已申报“青创科技支持计划”的团队带头人及成员组建新团队申报“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的,允许改报。
三、支持与保障
一)团队建设期为3年,建设经费由省教育厅和高校共同支持,省教育厅按照不低于团队建设预算的50%给予经费支持,最高200万元。已纳入省“一流学科”等重点工程建设经费支持的团队,不再重复给予省财政资金支持。
二 )省教育厅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团队建设所需的学术研究与交流、进修培训、著作出版、材料设备购置、实验加工等费用,不得用于发放人才津贴。省教育厅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不足部分由学校按照《团队建设任务合同书》的承诺补齐相应经费。支持经费使用不规范、违反管理规定的,核减下一年度支持经费。
四、管理考核
一)团队实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学校负责把好引才风险关和思想品德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督促团队按时完成工作目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教育厅通过调度、抽查等方式,掌握团队建设进展情况,依据《团队发展计划书》、《团队建设任务合同书》对团队进行论证认定和期满考核。
二)立项建设团队公布1年内,完成团队组建,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全职在岗(其中引进的应完成人事备案手续)。省教育厅组织团队论证,通过的认定为“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团队”,未通过的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三)期满考核重点包括人才引育、人才培养、创新成果产出等方面,创新成果评价根据团队类型合格团队建设目标任务不同各有侧重,分别从成果价值,技术转化,专利发明,经济效益,社会价值等方面,实行多元化分类评价。
四)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1.团队成员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前 3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主持省级及以上重大研发项目,或团队在教育教学、学科专业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产生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可评为优秀等次;
2.完成建设目标的,考核结果定为合格等次;
3.未完成建设目标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整改期 1年,到期仍不合格的,取消“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资格,并按照《团队建设任务合同书》约定在次年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按团队建设经费总额的 115%扣减预算经费。
五)期满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团队,可择优推荐人选,由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者”称号,并在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优秀等次团队,可发放奖金最多不超过 50 万元,合格等次团队可发放奖金最多不超过 30万元。奖金从省教育厅支持经费中列支。
五、申报程序
1. 研究团队带头人填写《团队发展计划书》,学院审核上报;
2.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团队名称;
3.人才工作处根据评审会结果对团队带头人进行分配账户进行网上申报。
六、上报材料
1.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人才引育计划团队发展计划书》3份和汇总表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计划书》,发送邮箱:rencgz@163.com;
2.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10时;
3.地点:曲阜校区(科技楼710),日照校区(会馆2340);
4.联系人:张老师 0537-4452866
附件一:《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人才引育计划团队发展计划书》
附件二:曲阜师范大学“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人才引育计划团队”汇总表
附件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青创人才引育计划”立项建设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四:山东省教育厅《鲁教人字19-6》
人才工作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