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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期中、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人才工作处  时间:2021-12-09  访问量:

各相关单位:

为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学校年度人才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考核促进人才服务管理,激励人才发挥效能。

二、考核人员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下称《聘用合同》)约定,聘期内应在下半年参加期中、期满考核的高层次人才。

三、考核内容

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已引进高层次人才期中、期满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情况等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1.各单位传达高层次人才考核通知,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考核。

2.高层次人才对照《聘用合同》和履职情况,填写《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表》(附件1,下称《考核表》),将《考核表》打印签字后连同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并交所在单位。

3.各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核表》所填报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核,对照《聘用合同》与《考核表》对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进行评定,提出并填写单位考核意见后,将高层次人才《考核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2)报人才工作处。

4.人才工作处对《考核表》进行审核并公示,学校成立专家组,对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5.考核结果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公布,作为后续兑现津贴待遇、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考核表》原件与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考核表》电子版(由单位填写完考核意见后统一扫描)。

2.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一览表》原件与可编辑的EXCEL文件电子版一份。

3.请各单位于1214日下午5:00前,将以上书面材料报送至:曲阜校区科技楼708室、日照校区会馆222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cc@qfnu.edu.cn


联系人:刘在国 0537-4452866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表.doc

 附件2:xx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一览表.xlsx


人才工作处   

2021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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