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柔性引智效能,充分发挥特聘教授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学校年度人才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上半年特聘教授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柔性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考核促进特聘教授的服务管理工作,激励特聘教授发挥效能。
二、考核人员
按照《曲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聘用合同》(下称《聘用合同》)约定,聘期内应在2022年上半年参加年度、期中或期满考核的特聘教授。
三、考核内容
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对特聘教授年度、期中或期满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情况等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1.通知传达。设岗单位传达特聘教授考核通知,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特聘教授参加考核。
2.个人申报。特聘教授对照《聘用合同》和履职情况,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考核表》(附件1,下称《考核表》),将《考核表》打印签字后连同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并交所在单位。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3.单位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核表》所填报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核,对照《聘用合同》与《考核表》对特聘教授履职情况进行评定,提出并填写单位考核意见后,将特聘教授《考核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本单位《特聘教授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2)报人才工作处。
4.学校考核。人才工作处对《考核表》进行审核,学校成立专家组,对特聘教授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审并给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考核结果。
5.结果使用。考核结果是后续兑现津贴待遇、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考核表》原件与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考核表》电子版(由单位填写完考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2.单位《特聘教授考核情况一览表》原件与可编辑的EXCEL文件电子版一份。
3.请各单位于5月27日下午5:00前,将以上书面材料报送至:曲阜校区科技楼708室、日照校区会馆22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cc@qfnu.edu.cn,以“×××院特聘教授考核材料”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在国 0537-4452866
李 凯 0633-3980090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考核表
附件2:XX单位特聘教授考核情况一览表
人才工作处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