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高层次人才跟踪服务与管理,客观评价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绩效,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学校年度人才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高层次人才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考核促进人才服务管理,激励人才发挥效能。
二、考核人员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下称《聘用合同》)约定,聘期内应在2022年参加期中、期满考核的高层次人才。
三、考核内容
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已引进高层次人才期中、期满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情况等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1.通知传达。各单位传达高层次人才考核通知,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考核。
2.个人申报。高层次人才对照《聘用合同》和履职情况,填写《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表》(附件1,下称《考核表》)和《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下称《成果表》),将《考核表》打印签字后连同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成果表》一并交所在单位。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3.单位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核表》《成果表》所填报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核,对照《聘用合同》与《考核表》对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进行评定,提出并填写单位考核意见后,将高层次人才《考核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2)、《成果表》报人才工作处。
4.学校考核。人才工作处对《考核表》进行审核并公示,学校成立专家组,对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审并给出考核意见,将考核意见通过人才工作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考核结果。
5.结果使用。考核结果是后续兑现津贴待遇、续聘、低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考核表》原件与业绩支撑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考核表》电子版(由单位填写完考核意见后统一扫描)。
2.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一览表》原件与可编辑的EXCEL文件电子版一份。
3.单位《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汇总表》原件与可编辑的EXCEL文件电子版一份。
4.请各单位于12月16日下午5:00前,将以上书面材料报送至:曲阜校区科技楼708室、日照校区办公室22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cc@qfnu.edu.cn,以“XX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材料”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在国 0537-4452866
李 凯 0633-3980090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表
附件2:XX单位高层次人才考核情况一览表
附件3:高层次人才科研成果汇总表
人才工作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