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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确定岗位工资办理程序

发布人:人才工作处  时间:2015-02-26  访问量:

一、程序

1、一般在每年6月份,通知上一年度新进应届毕业生填写《定级工资核定表》;

2、个人填写表格中的相关情况,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

3、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根据上级政策进行审核;

4、人事处研究并签署审批意见;

5、通知财务部门执行转正确定职务后的工资标准;

6、劳资与社保科将《定级工资核定表》存入本人档案。

二、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劳资和社保科    445 6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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